竞争法庭法

相关行业:联合法案
报告地区:加拿大
发布时间:2022年
竞争法庭法 R.S.C., 1985, c. 19 (2nd Supp.) 设立竞争法庭并修改联合调查法和银行法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法案的法案 [1986, c. 26, 1986 年 6 月 17 日批准] 第 I 部分竞争法庭法简称 旁注:简称 1 本部分可引称为《竞争法庭法》。解释 附注:定义 2 在本部分中,司法成员是指根据第 3(2)(a) 款任命的法庭成员; (juge) 非专业成员是指根据第 3(2)(b) 段任命的仲裁庭成员; (autre membre) 部长是指工业部长; (ministre) Tribunal 指根据第 3(1) 款设立的竞争法庭。 (法庭) R.S., 1985, c. 19(第二增刊),s。 2 1992 年,c。 1,秒。 145(F)1995,c。 1,秒。 62 审裁处成立 旁注:审裁处 3 (1) 兹设立审裁处,称为竞争审裁处。旁注:法庭章程 (2) 法庭应由 (a) 不超过六名成员组成,由总督根据司法部长的推荐从联邦法院的法官中任命; (b) 根据部长的推荐,总督会同理事会任命不超过八名其他成员。附注:咨询委员会 (3) 总督会同委员会可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就任命非专业成员向部长提供建议,该委员会由不超过 10 名具有经济、工业、商业知识的成员组成或公共事务,并且可能包括但不限制上述一般性,从商业界、法律界、消费者团体和劳工中选择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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