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预付款条例

相关行业:综合条例
报告地区:加拿大
发布时间:2022年
应纳税预付款条例 SOR/86-438 财务管理法注册 1986-04-14 应纳税预付款的发行、核算、偿还和回收条例 T.B. 801447 1986-04-10 国库委员会根据《金融管理法》第 31 条脚注 * 特此撤销 C.R.C.,c. 668 条,并制定了有关代为记账垫款的发放、核算、偿还和收回的规定。返回脚注 *S.C. 1980-81-82-83,c。 170,第9 简称 1 本条例可引称为《预付账款条例》。解释 2 在本条例中,应计预付款是指 (a) 从拨款中预付给某人的款项,以及 (b) 从 (a) 款所述款项中预付给某人的款项,该人负责,包括在周转金制度下管理的周转金和周转资金预付款; (avance comptable) 拨款包括循环基金; (信用)现金是指纸币和硬币; (espèces) 零钱是指为进行零钱而提供给出纳员或其他个人的现金; (fonds d'appoint) 集体协议与《公共服务人员关系法》中的含义相同; (集体公约)存款账户是指在供应商处的账户,由应计预付款提供资金,供应商从该账户中扣除装运材料的价值; (compte de dépôt) 副主任与《公共服务就业法》中的含义相同; (副厨师长)雇员是指被任命为《公共服务人员关系法》附表 I 所列加拿大公共服务部门或其他部分职位的个人; (雇员)持有人或保管人是指已向其发放应纳税预付款或负责应纳税预付款的人; (détenteur ou dépositaire) 人是指个人、公司、组织和部门的任何分支机构或部门; (personne) 小额现金支出是指从小额现金基金中支付的款项; (dépense de petite caisse) 小额现金基金是指在定额备用金制度下的手头现金,用于以现金支付小额款项; (fonds de petite caisse) 常备预付款是指在一个不确定的时期内以特定金额发行并在每次对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时补充到该特定金额的可记账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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