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管理局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1974年07月31日
AIRPORTS A UTHORITY THE AIRPORTS AUTHORITY ACT ARANGEMENT OF SECTIONS 简称。解释。成立牙买加机场管理局。部长修改附表一的权力。权威之都。支付股息。财产转让。当局的职能。部长指示。管理局的一般职责。长期发展计划将由部长批准。借力。借款的垫款和担保。为满足担保而发出的垫款和款项的偿还和利息。证券。储备金。投资金钱的权力。账目和审计。年度报告。委托的权力。法规。附表总经理、秘书等人员。由 2003 年第 28 号法案删除,S. 2.1 部长重新分配当局职能的权力。此页面的包含由 L.N. 授权。 87120041 AIRPORTS A UTHORITY 3 THE AIRPORTS AUTHORITY ACT Acts 36 of 1974, 3 of 1983, 20 of 19%。标题。 Interprz tatlon。 1. 本法可引称为机场管理局法。 ,) 2.(1) 在本法中,停机坪是指机场中的规定区域,旨在容纳用于装载或卸载乘客或货物、加油、停放或维修此类飞机的飞机;管理局是指根据本法设立的牙买加机场管理局;董事会是指根据本法组成的管理局董事会;主席指董事会主席;债权证包括债权股证;董事指管理局的董事;财政年度是指从任何一年的一月一日开始的十二个月期间;职能包括权力和职责;部长的意思是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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