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人(退休基金)法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2022年
港口工人(退休金)港口工人(退休金)法案(根据第 6 条)港口工人(退休金计划)条例。 1968 年375一个LPL。此页面的包含由 L.N. 授权。 144119951 港口工人(养老金)港口工人(养老金)法案条例(根据第 6 条)(部长于 1968 年 9 月 25 日制定) 2. 1.(1) 本条例可引述为 1968 年港口工人(超级 ,,r;;;k 年金计划)条例。 (2)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本条例应被视为已于 1966 年 10 月 3 日生效。 2(1)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zz.m 精算等值是指经顾问证明的金额相当于已发生的情况所涉及的金额;当局是指牙买加航运协会或部长认可的任何其他协会或机构,当时代表雇主;委员会指第 4 条所述的理事会养恤金委员会;顾问指由管理局不时委任的人,就受托人不时决定的与基金有关的事宜担任受托人的顾问;理事会指不时成立的金斯敦港联合工业理事会;生效日期是指 1966 年 10 月 3 日;雇主是指港口工人的雇主;基金指根据该法第 3 条设立的基金;保险公司是指一群人,无论是否注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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