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法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1975年01月01日
1974 年最低工资(G A R M E N T M A K I N G TRADE)令 (c) 就任何一周完成的工作向临时工支付的最低工资应为附表 A 第二栏中指定的总和除以尊重类似雇用的工人,并将其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一。 (2) 如果工人因为在其工作的制衣厂从事的工作不能证明他只从事一项特定任务的正当性而受雇于一个以上类别,则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向他支付工资对于他受雇的类别中较高或最高的类别。 4.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以高于此处规定的最低工资率支付工资。附表 A(第 2 段)每周在制衣厂工作 40 小时的最低单次费率 工人类别 仓库工头 裁切机 缝纫机操作员 缝纫机操作员 见习压脚和整理工90.00 85.00 86.00 90.00 86.00 118.00 86.00 93.00 85.00 85.00 (i) 杂工包括 Hoor Girls、地板帮工、包装工、包装工。修剪器。 (ii) 任何受训者的培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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