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第四条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实行第三方认证,采取自愿、公开、公正、透明、非歧视的原则。1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发布认定指南、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和认定种类名录,规定认定标志的图形式样,指导并监督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工作。第十三条认定机构组织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申请认定的产品随机抽样,送检测机构检测。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应依据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或标准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向认定机构提交检测报告。第十五条认定机构对企业申请资料、现场检查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进行审查,对通过认定的产品签发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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