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换届选举暂行办法》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7日
第三条协会换届选举应当遵循公开、民主、规范的工作原则,并按照规定或批准的期限进行。第四条依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国资委负责直管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审查、指导和监督,直管协会负责代管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审查、指导和监督。第十一条直管协会的换届选举方案经国资委审查批复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代管协会的换届选举方案经直管协会审查批复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第十五条协会换届选举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可以实行等额选举,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鼓励实行差额选举。第十九条协会换届选举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选举办法和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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