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29日
请各省级国资委、有关省级经贸委(经委,上述机构以下简称各地注册备案工作机关)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合理界定本地区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尽快明确本地区注册备案工作机关。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工作机关在证书注册情况栏目内加盖印章,注册有效期为2年。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专用章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专用章由国务院国资委统一制发。五、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继续教育各地注册备案工作机关应当对本地区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人员造册登记,编号归档,制作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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