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23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国有控股企业实施改制,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资产和已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与其他股东协商处理。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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