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23日
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包括国资委组织的检查中发现,国有企业改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在这种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推进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我们制订了《实施意见》。针对这个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已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凡影响国有产权转让价或折股价的,该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和已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必须交由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负责处理。这次《实施意见》规范的不是向管理层转让国有存量资产,而是企业增资扩股时管理层持有企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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