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出台改革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意见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意见
报告地区:福建省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省政府出台改革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意见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与效益联动可升可降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工资总额实行可升可降。意见适用于省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省属企业本部及省属企业所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的子企业。按照国家和我省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根据省属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省人社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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