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第十二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成立调查组启动土壤污染责任人调查,也可以指定或者委托调查机构启动调查工作。调查组或者调查机构开展土壤污染责任人调查时,可以向建设用地及其周边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事故、相关生产工艺等情况。调查机构开展土壤污染责任人调查,需要进行鉴定评估的,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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