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是指税务登记在评价年度1月2日以后;或者税务登记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以前注销的。2015年10月1日之后,新办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时间,从税务机关采集纳税人补充信息之日计算。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按本公告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执行。尚未结案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前,税务管理系统中有移送记录或被立案记录而没有已结案的记录。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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