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服务出口,决定对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值税零税率政策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增(一)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二)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1二、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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