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涉税案件处理问题的批复

报告地区:青海省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9日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西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涉税案件有关处理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12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的有关规定,西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国美)2009年度按进货额比例向供货方收取的销售支持费,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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