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1年8月29日第一条为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评估经营者集中的竞争影响,指导经营者做好经营者集中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赫氏指数等于集中所涉相关市场中每个经营者市场份额的平方之和。行业集中度指数等于集中所涉相关市场中前N家经营者市场份额之和。集中也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对技术进步产生消极影响减弱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竞争压力,降低其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投入;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也可通过集中提高其市场控制力,阻碍其他经营者对相关技术的投入、研发和利用。第十三条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部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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