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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行业
:
海关总署
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年07月09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现就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影响税款征收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以下简称涉税违规行为),且已按海关要求及时改正的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的;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下列情形(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二)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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