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
承保保险公司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号)相关要求,且完成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备案。1二、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四、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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