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地方金融组织适用本办法第六条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用信息泄露、丢失、毁损或者被滥用,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第二十三条信息使用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查询个人信用信息时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并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个人信第二十四条信息使用者使用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应当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不得滥用信用信息。10第三十九条征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应当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征信业务管理办法)pdf预览版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征信业务管理办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