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 年联邦课程教科书监督和教育标准维护法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76年03月29日
联邦对 ULA 课程教科书的监督和 1976 年教育标准维护法案 内容 1. 2. 3. 4. 5. 6. 7. 简称、范围和开始。主管当局的任命和职责。定义。惩罚。审判犯罪的管辖权。赔款。制定规则的权力。 1976 年联邦对课程、教科书和教育标准的监督法。 1976 年第 X 号法案 1976 年 3 月 29 日 对联邦对课程教科书和教育标准的监督做出规定的法案。鉴于有必要通过促进社会和文化和谐,设计与国家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经济需求相关的课程,与基本的国家意识形态相适应,并提供从普通教育到更有目的的农业技术的大规模转变,从而建立国家凝聚力教育,并为联邦监督课程、各类教科书和维持教育标准作出规定 1. 简称、范围和开始。 (1) 本法可称为 1976 年《联邦课程、教科书和教育标准维护法》。特此制定如下 (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三)即刻生效。 2. 定义。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地方,(a) 主管当局是指根据第 3 条指定的当局,并且 (b) 机构是指学校、学院或大学,包括联邦等其他教育机构政府可以通过在官方公报上的通知,为本条款的目的作出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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