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人数)法,1997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97年12月01日
最高法院(法官人数)法,1997 年 内容 简称和开始 1 2 最高法院法官人数上限(首席法官除外)最高法院(法官人数)法,1997 年第 1 号法案1997 年第 XXXIII 号决定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法官人数的法案 鉴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 176 条规定,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应由一名首席大法官和尽可能多的其他法官组成由 MajliseShoora(议会)法案决定,鉴于最高法院法官的人数由 MajliseShoora(议会)法案根据宪法规定确定 1. 简称和开始。(1)本法可以被称为最高法院(特此制定如下法官)法,1997 年。 (2) 它立即生效。 2. 除首席大法官外的最高法院法官人数上限。巴基斯坦最高法院除首席大法官外的法官人数应为 1 人为 16 人。 1 见 PLD 2009,秒。第 879 页(第 125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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