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STA 船舶管理和/或 ARTEMIO CORBILLA,请愿人,VS。 WILHILM M. HILARIO,受访者。[G.R. 19579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747菲尔。第762章第 195792 号,2014 年 11 月 24 日] ABOSTA 船舶管理和/或 ARTEMIO CORBILLA,请愿人,VS. WILHILM M. HILARIO,答辩人。判决 SERENO, CJ:Abosta Ship Management Corporation(请愿人)根据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对上诉法院 (CA) 2010 年 12 月 3 日的决定 [2] 和决议提出了复审请愿书[1] [3] 2011 年 2 月 11 日,CA-GR SP第110745号。本案前因如下: 2002年10月24日,请愿人代表其外方委托人Panstar Shipping Co., Ltd.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份合同中,后者被聘为外国船只 Grand Mark 的 bosun(水手长),为期 9 个月,月薪 566 美元。 [4]该合同于 2002 年 10 月 25 日获得菲律宾海外就业局 (POEA) 的正式批准。 [5] 2002 年11 月27 日,被申请人向请愿人办公室报告后被告知,由于外国委托人的需求变化,后者的部署已被推迟。不过,外国负责人似乎决定在船上提拔一名有能力的海员,而不是雇用被告。因此,请愿人要求被申请人再等两到三个月才能出现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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