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菲尔。 181 第三分区 [ G.R.第 172287 号,2010 年 1 月 15 日] WELFREDO CENEZE,请愿人,VS。 FELICIANA RAMOS,答辩人。决定 NACHURA, J.:这是上诉法院 (CA) 2005 年 12 月 29 日决定 [1] 和 2006 年 4 月 7 日决议 [2] 的复审申请,该决定驳回了请愿人在省审裁官面前的申诉.请愿人 Welfredo Ceneze[3] 提起诉讼,要求宣布其为被告 Feliciana Ramos 拥有的两块农业用地的善意承租人。这两个地块位于Pangasinan Manaoag的Lelemaan,总面积为12,000平方米。请愿人称,1981年,请愿人的父亲朱利安·塞内兹(Julian, Sr.)在征得被申请人同意和批准的情况下将其对土地所有权的保有权转让给他,从那时起,请愿人一直处于实际和和平的状态。直到 1991 年 4 月 12 日,被申请人强行进入并耕种土地,目的是剥夺申请人作为佃户的权利。申诉请求作出判决,宣布请愿人为土地所有权的真正租户承租人。 [4]在她的辩护中,答辩人否认她与呈请人之间存在租佃关系,声称她从未将呈请人作为其任何土地的佃户。她断言,请愿人从未拥有该土地,但承认是朱利安,Sr. 是该土地的承租人。当 Julian, Sr. 于 1985 年移居美利坚合众国 (USA) 时,被申请人允许 Julian, 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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