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菲尔。第444章第122846号,2009年1月20日]白光公司,钛公司和STA。梅萨旅游发展公司,请愿者,VS。马尼拉市,由市长 Alfredo S. LIM 代表,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TINGA, J.:由于马尼拉的另一项城市条例也主要涉及旅游区作为主体,法院再次面临政府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不断发生的冲突以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典型紧张关系。在 City of Manila v. Laguio, Jr. [1] 中,法院确认了一项禁止在 Ermita-Malate 地区经营汽车旅馆和旅馆等机构的城市法令无效。酒吧的请愿书抨击了一项具有类似动机的城市法令,该法令禁止这些相同的场所提供短期入场,以及对此类缩短住宿按比例或“洗牌”的价格。我们早先的决定对我们神圣的自由、正当程序和平等法律保护的宪法权利进行了测试。相同的参数适用于本申请。本请愿书[2] 根据《民事诉讼修订规则》第 45 条,寻求撤销 C.A.-G.R. 中的决定 [3]。上诉法院第 33316 号 SP 对第 7774 号马尼拉市条例的有效性提出质疑,题为“禁止酒店、汽车旅馆、旅馆的短期入场、短期入场率和洗涤率计划的条例,马尼拉市的住宿、养老院和类似设施”(条例)。... 白光公司,钛公司和STA。梅萨旅游发展公司,请愿者,VS。马尼拉市,由市长 Alfredo S. LIM 代表,答辩人。[G.R. 122846号】pdf预览版 白光公司,钛公司和STA。梅萨旅游发展公司,请愿者,VS。马尼拉市,由市长 Alfredo S. LIM 代表,答辩人。[G.R. 122846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