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菲尔。 243 第一师 [ G.R.第 158819 号,2009 年 4 月 16 日] ANTERO LUISTRO,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 FIRST GAS POWER CORPORATION,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ARPIO, J.:法院审理的案件是针对 CA-G.R. 中 2002 年 12 月 9 日的决定[2] 和 2003 年 6 月 18 日的决议[3] 的复审请求[1]。 SP 编号 68703。 先行事实 First Gas Power Corporation(被告)根据与马尼拉电力公司 (Meralco) 的电力购买协议 (PPA) 经营一家燃气发电设施。被告将其设施产生的电力出售给 Meralco。 1997 年 9 月 2 日,被申请人与 Meralco 和国家电力公司 (NPC) 签订了变电站互连协议 (SIA)。 SIA 要求受访者设计、融资、建造、调试和供电一条 230 千伏的电力传输线,长约 25 公里。距离其在 Sta 的发电厂站点的长度。丽塔,八打雁市到卡拉卡,八打雁。被诉人在 SIA 下的义务包括在输电线路指定路线沿线的受影响土地上购买地役权。 1997 年 3 月 25 日,被告与 Antero Luistro(请愿人)签订了一份通行权地役权合同(合同),后者是位于八打雁省 Lemery 的 Barangay Maigsing Dahilig 的一块土地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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