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JAMIN T. HOFER,原告,VS。 TYRONE V. TAN,警长 IV,区域审判法院书记官办公室,马来巴莱市,布基迪农,答辩人。不。 P-05-1990]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26日
555菲尔。 168 EN BANC [ 上午不。 P-05-1990,2007 年 7 月 26 日] BENJAMIN T. HOFER,原告,VS。 TYRONE V. TAN,警长 IV,区域审判法庭书记官办公室,马来巴莱市,布基迪农,被告。 D E C I S I O N PER CURIAM:Paulito R. Hofer (Paulito) 是民事案件 [1] 中的原告,涉及对 Rufino 和 Dionesia Pansacala 配偶(配偶 Pansacala)提起的所有权、租金支付和财产回收。 2003 年 9 月 26 日,Bukidnon 市马拉马格市巡回初审法院(初审法院)作出判决,宣布 Paulito 为该民事案件的财产所有人,并责令其配偶 Pansacala 撤出并归还财产。在 2004 年 4 月 16 日的执行令[2](令状)中,初审法院命令治安官或其副手执行判决并退回诉讼程序。 Tyrone V. Tan, 警长 IV, 地方审判法庭书记官办公室, 马来巴莱市, Bukidnon (被告), 提交了一份日期为 2004 年 7 月 23 日的警长的部分报告:上述案件的判决。为执行本案出具的执行令,签名人已返修至本案标的物所在地。到达那里后,发现主要被告人不再占用标的土地,因为他们现在居住在北拉瑙的 Libongan,但有三名被告人 Sylvia Ludibese、Nantie Tresana 和 Panchito Eduave 被送达连同 2004 年 7 月 22 日的执行令副本,并被勒令立即搬出上述场所,但考虑到我们正在经历恶劣的天气条件并且这些厕所有小孩,我给了他们三 (3) 天的服务时间令他们亲自搬出上述处所,并从标的土地上移走他们的所有改良设施。...
BENJAMIN T. HOFER,原告,VS。 TYRONE V. TAN,警长 IV,区域审判法院书记官办公室,马来巴莱市,布基迪农,答辩人。不。 P-05-1990]pdf预览版
BENJAMIN T. HOFER,原告,VS。 TYRONE V. TAN,警长 IV,区域审判法院书记官办公室,马来巴莱市,布基迪农,答辩人。不。 P-05-1990]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阁楼。 JOSELITA C. MALIBAGO-SANTOS,法院书记官,法院书记官办公室,区域审判法院,安蒂波洛市,黎刹,原告,VS。 JUANITO B. FRANCISCO, JR., 四世警长, 书记员办公室 [OCC], 地区审判法院, 安提波洛市, 黎刹, 被告。 [A.M.编号 P-16-3459 [原 OCA IPI 编号 13-4119-P]]ESTELITO R. MARABE,投诉人,VS。 TYRONE V. TAN,警长 IV,OCC,地区审判法院,马来巴莱市,BUKIDNON,答辩人。[A.M.不。 P-05-1996]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奥地利-马丁内斯, NORMALYN P. NACURAY, 书记官办公室, 区域审判法院, 马尼拉, 颁布:答辩人。[A.M.不。 P-03-1739]WILFRIED ERDENBERGER,投诉人,VS。 JOHN V. AQUINO,地区审判法院书记官,奥隆阿波市法院书记官办公室,被告。[A.M.编号 P-10-2739 [原 OCA I.P.I.编号08-3015-P]]RITA M. MELECIO,投诉人,VS。 TYRONE V. TAN,警长 IV,地区审判法院书记员办公室,马来巴莱市,布基迪农,答辩人。[A.M.不。 [MTJ-04-1566]SOLEDAD LAURO,投诉人,VS。 EFREN LAURO,警长 IV,地区审判法院,法院书记官办公室,布端市,答辩人。[A.M.编号 P-91-642]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 LYNDON L. ISIP,四世警长,地区审判法院,书记官办公室,圣费尔南多市,邦板牙,答辩人。[A.M.编号 P-07-2390]CORAZON IMPERIAL,投诉人,VS。 JESUS B. BASILLA,警长 IV,地区审判法院,法院书记官办公室,LEGASPI 市,答辩人。[A.M.编号 P-04-1852]DOMINGO PEÑA, JR., 投诉人, VS. ACHILLES ANDREW V. REGALADO II,警长 IV,地区审判法院,长城法院书记官办公室,答辩人。[A.M.不。 P-10-2772(原 A.M. OCA I.P.I NO. 07-2615-P)]ROGELIO V. URBANOZO,原告,VS。 CRISANTO T. FLORA,四世警长,地区审判法院,法院书记官办公室,碧瑶市,答辩人。[A.M.编号 P-06-2169(原 OCA IPI 编号 05-2251-P)]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