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菲尔。 264 第二师 [ G.R.不。 174485,2007 年 7 月 11 日] AGNES GAMBOA-HIRSCH 申请人,VS。汉。上诉法院和富兰克林·哈维·赫希,受访者。 R E S O L U T I O N VELASCO, JR., J.:这是根据第 65 条提出的调证申请[1],旨在撤销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案中 2006 年 6 月 8 日的裁决[2]。 SP No. 94329,授予私人被告富兰克林·哈维·赫希 (Franklin) 与其未成年女儿西蒙娜·诺埃尔·赫希 (Simone) 的请愿人 Agnes Gamboa-Hirsch (Agnes) 共同监护权;以及 2006 年 8 月 3 日的 CA 决议[3],以缺乏价值为由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请愿人还祈求发布临时限制令/禁令,阻止执行和执行受到攻击的 2006 年 6 月 8 日 CA 决定。富兰克林和艾格尼丝于 2000 年 12 月 23 日在巴科洛德市结婚,并在阿克兰长滩岛的 Diniwid 建立了他们的夫妻住所。 2002 年 12 月 21 日,他们生了一个孩子,取名为 Simone。 2005年,这对夫妇开始出现婚姻问题,因为艾格尼丝想留在马卡蒂市,而富兰克林坚持要留在长滩岛。 2006 年 3 月 23 日,艾格尼丝来到他们在长滩岛的夫妻家中,向富兰克林要钱并请她允许她带女儿到马卡蒂市短暂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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