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菲尔。 404 第一师 [ G.R.不。 132955,2006 年 10 月 27 日] 奥兰多维拉纽瓦,请愿人,VS。汉。上诉法院和 LILIA CANALITA-VILLANUEVA,被告。判决 YNARES-SANTIAGO, J.:这项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提出的复审请求对 CA-G.R. 上诉法院 1998 年 1 月 26 日的判决[1] 提出了质疑。 CV 第 51832 号,确认并修改了 1996 年 1 月 12 日马尼拉大都会巴伦苏埃拉地区审判法院第 172 分庭在第 3997-V-92 号民事案件 (a) 中驳回请愿人的废止请求的决定[2]他与私人被告的婚姻,以及 (b) 命令他支付精神和惩戒性损害赔偿、律师费和费用。同样受到攻击的是 1998 年 3 月 5 日的决议[3] 否决了请愿人的重新考虑动议。先前的事实如下:请愿人Orlando Villanueva和私人被告Lilia Canalita-Villanueva于1988年4月13日在巴拉望公主港结婚。 1992 年 11 月 17 日,奥兰多向初审法院提交了一份撤销婚姻的请愿书,声称暴力威胁和胁迫迫使他与已经怀孕的莉莉娅结婚;婚前他没有让她怀孕;婚后他从未与她同居;他后来得知,私人被告的孩子于 1988 年 8 月 29 日在分娩时死亡。 [4]在她强制反诉的答复中,[5] 莉莉娅请求驳回请愿书,辩称请愿人是自愿与她结婚的;结婚后,请愿人在巴拉望和她一起住了将近一个月;该请愿人在返回马尼拉后给她写信,期间私人应诉人亲自拜访了他;这位请愿人知道她怀孕的进展,最终导致他们的儿子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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