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LUISITO D. BUSTINERA,上诉人。[G.注册号 148233]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6月08日
475 PHIL 190 第三部 [ G. R. No. 148233,2004 年 6 月 8 日]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LUISITO D. BUSTINERA,上诉人。判决 CARPIO MORALES, J.:根据奎松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217 分庭的判决 [1],裁定上诉人 Luisito D. Bustinera 因非法乘坐大宇赛车 GTE 出租车而犯有合理的盗窃罪 [2] 罪名成立。并判处他终身监禁的刑罚,他向本院提出上诉。在 1997 年 6 月 17 日的信息[3] 中,上诉人被起诉如下: 签名人指控 LUISITO D. BUSTINERA 犯有资格盗窃罪,犯下如下罪行: 12 月 25 日或前后至 9 日1997 年 1 月,在菲律宾奎松市,上述被告随后被聘为 Elias S. Cipriano 的出租车司机之一,Elias S. Cipriano 是几辆出租车的运营商,营业地址位于 iliman 联邦大道 44 号拐角处(原文如此) ,这个城市,因此可以自由使用他驾驶的出租车,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意图谋取利益,他的雇主严重滥用了对他的信任,并且在没有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其所有者,带走、​​盗窃和带走属于 Elias S. Cipriano 的、价值 P303,000.00 P303,000.00 菲律宾货币的 Daewoo Racer GTE 出租车,对上述被冒犯方造成损害和损害,金额为P3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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