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菲尔。 70 第一师 [ G.R.第 136171 号,2002 年 7 月 2 日]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KER AND COMPANY LIMITED,答辩人。决议 AUSTRIA-MARTINEZ,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由公共工程和公路部代表的请愿人菲律宾共和国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提出的复审请求,对法院作出的决定提出质疑CA GR 中的上诉CV No. 54256,标题为“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v. Ker and Company Limited”。有争议的决定确认了初审法院命令请愿人向被诉人 Ker Company Limited 支付每平方米六千比索 (P6,000.00) 的金额,作为对被征用的 1,186 平方米地块(场地 I)的补偿。政府。事实背景:请愿人向达沃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提出征用答辩人拥有的两 (2) 块土地的一部分的请愿书,描述如下: Lot No. TCT No. Total Area Affected Area Site I 2-D-1-A-2 T-212616 29.583 平方米。 1,186 平方米站点 II 2-D-1-B-1 T-212617 2,902 平方米。 1,035 平方米请愿人需要土地来拓宽达沃市 J.P. Laurel-Buhangin 立交桥的道路部分。寻求征用的财产的临时价值固定为 200 万 221 万比索 (P2,221,000....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KER AND COMPANY LIMITED,答辩人。[G.R. 136171号】pdf预览版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KER AND COMPANY LIMITED,答辩人。[G.R. 136171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