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菲尔。 221第一师[上午第 RTJ-00-1564 号,2001 年 7 月 26 日] MARISSA M. GORDON 和 JOSE B. NAVARRO,投诉人,VS。 FRISCO T. LILAGAN 法官,地区审判法院,34 分庭,塔克洛班市,被告。判决 YNARES-SANTIAGO, J.:针对塔克洛班市地区审判法院主审法官 Frisco T. Lilagan 法官提起了两项行政投诉,一项由二级法律研究员 Marissa M. Gordon 提出,第二项由 Jose B. Navarro 提出, Branch 34. 在 1999 年 12 月 14 日向法院行政办公室提交的一封信函中,[1] 申诉人 Jose B. Navarro 声称,被告法官从 1996 年 12 月起伪造了他的服务证明,并且能够领取他的薪水.纳瓦罗还声称,当被告仍然是执行法官时,被告法官的妻子主持了法院书记员的会议。投诉人进一步断言,Lilagan 女士在独鲁万市的 Bulwagan ng Katarungan 从事鞋、包和“对称产品”的销售。被告法官还被指控在个人前往马尼拉的旅行中使用莱特省的资金。在 1999 年 12 月 27 日向 OCA 提交的第二封信函中,[2] 塔克洛班市 RTC 第 34 分部的二级法律研究员 Marissa M. Gordon 声称,1999 年 12 月 16 日,Lilagan 夫人虐待她在没有任何挑衅的情况下进入被告法官的法庭。作为她受伤的证据,申诉人提交了一份医疗证明,证明她于 1999 年 12 月 17 日在独鲁万市医院接受了检查和治疗,证明她患有血肿。... MARISSA M. GORDON 和 JOSE B. NAVARRO,投诉人,VS。 FRISCO T. LILAGAN 法官,地区审判法院,34 分庭,塔克洛班市,答辩人。[A.M. [编号RTJ-00-1564]pdf预览版 MARISSA M. GORDON 和 JOSE B. NAVARRO,投诉人,VS。 FRISCO T. LILAGAN 法官,地区审判法院,34 分庭,塔克洛班市,答辩人。[A.M. [编号RTJ-00-156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