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CARLOS LAGUERTA Y CORDERO,被告上诉人。 13278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10月30日
398菲尔。 370 EN BANC [ G.R.第 132783 号,2000 年 10 月 30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CARLOS LAGUERTA Y CORDERO,被告上诉人。判决 YNARES-SANTIAGO, J.:自动审查是帕西格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163 分庭的判决 [1],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335 条,裁定被告上诉人 Carlos Laguerta y Cordero 犯有强奸罪,经第 7659 号共和国法修订,判处他死刑,并责令他向作为监护人的受害者 Haidie Ecleo 支付 300,000.00 披索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在 1997 年 2 月 12 日的修订信息中,据称:在 1996 年 9 月至 10 月 8 日期间,在马尼拉大都会的达义市,在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被告以猥亵的设计和暴力和恐吓,当时和那里违反她的意愿和同意,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八岁的孩子 Haidie Ecleo 发生性关系。违反法律。[2]被告上诉人对指控不认罪。在审判期间,控方将申诉人受害者 Haidie Ecleo 作为证人,以及检查 Haidie 的 PNP 犯罪实验室医师 Anthony Joselito Llamas 博士。另一方面,辩方提出了三 (3) 名证人,包括被告上诉人。 1997 年 11 月 12 日,初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鉴于上述前提,本法院认定被告人 Carlos Laguerta y Cordero 犯有强奸罪,无可置疑地犯有本罪,并判处其最高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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