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NDA B. MARCOS,请愿人,VS。 WILSON G. MARCOS,答辩人。[G.R. 136490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10月19日
397菲尔。 840 第三师 [ G.R.第 136490 号,2000 年 10 月 19 日] BRENDA B. MARCOS,请愿人,VS。威尔逊 G. 马科斯,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心理无能,作为宣布婚姻无效的理由,可以通过所提供的全部证据来确定。但是,没有要求将被申请人作为此类声明的必要条件由医生或心理学家进行检查。我们面前的案件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 Certiorari 进行复审的请愿书,驳斥上诉法院 (CA) 1998 年 7 月 24 日在 CA-GR CV No. 55588 中作出的裁决[1],该裁决被视为如下:“因此,有争议的决定被搁置,双方之间的婚姻特此宣布有效。”[2] 申请人还质疑 1998 年 12 月 3 日的 CA 决议,否决了她的复议动议。早些时候,地区审判法院 (RTC) 曾这样裁定:“因此,请愿人 Brenda B. Marcos 和被告 Wilson G. Marcos 于 1982 年 9 月 6 日在帕西格市举行的婚礼根据第. 家庭法典第 36 条. 夫妻财产,如果有的话,根据同一法典第 126 和 129 条,与与 [the] 的合法交付有关的第 50、51 和 52 条的规定解散 [原文如此]当事人的子女。为了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和福利,他们的监护权授予申请人,但受申请人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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