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菲尔。第352章No. 106947, February 11, 1999 ] 菲律宾长途电话公司,请愿人,VS.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和恩里克·加布里埃尔,受访者。 QUISUMBING, J. 的决定:根据《法院规则》第 65 条提出的调卷申请违反了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1992 年 6 月 29 日的决议[1],该决议要求请愿人恢复私人被告恩里克·加布里埃尔的职务,“全额支付工资,福利和相应的特权”;以及 1992 年 8 月 19 日的命令[2],驳回了重新考虑的动议。受到质疑的裁决推翻了劳工仲裁员于 1991 年 5 月 3 日作出的决定[3],该决定以缺乏依据为由驳回了申诉。该案的事实如下:私人被告恩里克·加布里埃尔(Enrique Gabriel)受雇于请愿人菲律宾长途电话公司(PLDT),担任Dansalan Area 2, M-3的工头。作为主管,他的领土责任涵盖了克雷姆营地的第一大道至第 20 大道和项目 4 的部分区域,均位于奎松市。 1989 年 9 月 5 日,Enrique Gabriel 命令安装人员 Medel Mercado 在位于马尼拉大都会 Mandaluyong 的 Shaw Boulevard 的设施中心大楼 R 单元安装两个电话单元。这些单位的电话号码是 78-88-41 和 79-98-46,有一位是马龙·阿基诺先生。 1989 年 10 月 16 日,私人答辩人再次命令另一名安装人员 Juancho Jocson 为同一用户安装电话号码 78-40-70 和 79-40-98 的附加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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