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菲尔。 320 第三师 [ G.R.第 110715 号,1997 年 12 月 12 日] ELBERT TAN,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菲律宾人民,被告。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当被告在未经法庭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对证据提出异议时,他被视为放弃了提出自己的证据的权利。经初审法院明确警告,提出异议即放弃其提供证据的权利,上诉人在其异议被驳回后不得提出自己的举证。案件请愿人 Elbert Tan 抨击上诉法院在 CA-G.R. 中的 [1] 裁决。 CR No. 09883 于 1992 年 11 月 27 日颁布,确认了地区审判法院的 [2] 决定 [3],该决定如下:在上述信息中;并根据《无期徒刑法》的规定,并且没有表明参与犯罪的加重或减轻情节的,判处无期徒刑三(3)年六(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至少二十一 (21) 天的惩教监禁,最长十四 (14) 年八 (8) 个月零一 (1) 天的临时监禁,并向申诉人 Mariano S. Macias 支付总和P60,000.00 作为所造成损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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