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DWIN REYES Y CUTAMORA,被告上诉人。[CA-G.R.铬。慧聪。 01788号】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9日
维萨亚斯站(宿务市)第 20 分区 [ CA-G.R.铬。慧聪。第 01788 号,2015 年 1 月 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EDWIN REYES Y CUTAMORA,被告上诉人。决定 HERNANDO, J:在所有刑事诉讼中,被告应被推定为无罪,直至证明相反。我们决定这一上诉,始终铭记这一宪法上的无罪推定。被告上诉人 Edwin Reyes y Cutamora 对 2013 年 10 月 21 日的裁决[1] 提出上诉,该裁决 [1] 塔利邦地区审判法院 (RTC) 薄荷岛第 52 分庭 Crim。第 12-2776 号案件,根据艺术法判定他犯有推销毒品罪。二,秒。第 9165 号共和国法案 (RA) 第 5 条,即:“鉴于上述情况,法院特此认定被告 Edwin Reyes 违反第 9165 号共和国法案第 2 条第 5 节的药物推销罪,或2002 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刑罚,法院特此判处被告雷耶斯无期徒刑,并处以 500,000 比索 (P500,000.00) 的罚款。由于被告被拘留在保和省乌拜市的 BJMP,因此他的整个拘留期应由 BJMP 监狱长对其在预防性拘留期间的举止进行评估。如此命令。”[2] 事实前因 2012 年 8 月 29 日,被告在初审法院被正式指控犯有根据艺术推销毒品罪。...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DWIN REYES Y CUTAMORA,被告上诉人。[CA-G.R.铬。慧聪。 01788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DWIN REYES Y CUTAMORA,被告上诉人。[CA-G.R.铬。慧聪。 01788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