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森特·帕拉多,请愿人,VS。 NORTH SUSANA HOMEOWNER'S ASSOCIATION, INC.,受访者。[CA-G.R. SP 号 135787]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特别第四师 [CA-G.R. SP 第 135787 号,2015 年 4 月 24 日] VICENTE PARADO,请愿人,VS。 NORTH SUSANA HOMEOWNER'S ASSOCIATION, INC.,受访者。判决 ABDULWAHID, J.:这是由请愿人 Vicente Parado 根据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43 条提交的审查申请[1],旨在审查住房和土地使用监管委员会 (HLURB) 提出的以下决定和决议) 在 HLURB 案号 NCR-HOA-070110-1351 中,即: (1) 2013 年 3 月 14 日颁布的决定[2],命令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截至 2010 年 2 月 28 日的未付月费; (2) 2014年4月22日颁布的第[3]号决议,驳回原告未按要求提交上诉保证金的上诉。被告 North Susana Homeowners Association, Inc. (NSHAI) 是一家由 North Susana Executive Village (NSEV) 的房主组成的国内、非股份、非营利性公司,根据菲律宾法律存在,并在 HLURB 正式注册并由其总裁代表罗伯托·S·蒙特拉诺先生。它的组织是为了管理 NSEV 房主的事务,并提供基本的社区服务和设施,例如安全、细分道路和开放空间的维护、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照明设施、垃圾收集以及体育和健康运动。反过来,其成员有义务支付年费和月费。然而,请愿人作为被申请人 NSHAI 的成员,未能支付其每年和每月的会费以及每年 12% (12%) 的复合利息,截至 2010 年 2 月 28 日,总计为 100575比索和 11/100 Centavos (Php11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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