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刑法》第 4337 条的法案。[第 2716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7年03月17日
[ 1917 年 3 月 17 日第 2716 号法案 ] 修订《刑法》第 4337 条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特此修订《刑法》第 437 条,在其末尾插入以下内容: “为确立离婚的法律的目的,不包括在前款案件中的丈夫与不是他妻子的女人同居的,应被视为纳妾罪,并应处以本节规定的刑罚:纳妾罪。”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17 年 3 月 17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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