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款一万比索用于在未开垦的公共土地上重新造林的法案。[第 2649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6年02月24日
[第 2649 号法案,1916 年 2 月 24 日] 一项拨款一万比索用于在未开垦的公共土地上重新造林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一万比索或可能需要的数额划拨给林业局,用于在未开垦的公共土地和未被保留或留作其他用途的被称为修道士土地的土地上进行重新造林工作可能认为必要的支出。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上述拨出的款项应供林业局使用,直至用于上述目的,或直至内政部长通知岛国财政部长该笔款项将停止发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16 年 2 月 24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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