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71 号法案,1912 年 2 月 6 日] 一项免除某些未缴土地税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的: 第 1 节。在 1912 年 1 月 1 日之前累积并构成房地产一部分的机械设备的所有未缴税款,特此免除。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对附属于不动产的农业机械和不动产的一部分,除非价值超过两百比索,否则不得征税。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根据菲律宾立法机关第 1945 号法案第 1 条,要求本法案迅速颁布的公共利益,在法案通过后同样生效。 1912 年 2 月 6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该页面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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