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为菲律宾大学在截至 6 月 30 日、1911 年和其他目的的财政年度的杂项开支拨款的法案。[第 1987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0年04月19日
[ 1987 年 1910 年 4 月 19 日第 1987 号法案] 一项为菲律宾大学在截至 6 月 30 日至 1911 财年的杂项开支和其他目的拨款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或可能分别需要的数额,菲律宾大学的费用,由该大学的董事会根据第 1870 号法第 6 节第 (a) 节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目的在财政年度结束时支出6 月 30 日,1911 日:摄政委员会办公室,一千五百比索;农学院,六万八千八百比索;美术学院两万八千零十比索;兽医学院,一万八千一百比索;哲学、科学和文学学院,六万七千六百比索;土木工程学院,六千比索;总共有十九万和。十比索:条件是,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将菲律宾大学任何学院、学校或办公室的全部或部分拨款转移到任何其他学院、学校或办公室菲律宾大学,并以上述董事会认为最必要和最有利的方式进行支出:并进一步规定,特此授权董事会任命政府部门和局的雇员担任尽管第 148 号法案有相反的规定,但应从菲律宾大学的拨款中向菲律宾大学支付该校董会可能确定的补偿。...
一项为菲律宾大学在截至 6 月 30 日、1911 年和其他目的的财政年度的杂项开支拨款的法案。[第 1987 号法案]pdf预览版
一项为菲律宾大学在截至 6 月 30 日、1911 年和其他目的的财政年度的杂项开支拨款的法案。[第 1987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