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在米萨米斯省为除摩罗斯以外的非基督教部落建立地方公民政府的法案。[第 579 号法案]
[ 1903 年 1 月 6 日第 579 号法案 ] 一项规定在米萨米斯省为除摩罗斯以外的非基督教部落建立地方公民政府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权威,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第 1 节。鉴于米萨米斯省的摩罗斯以外的非基督教部落在文明方面没有取得足够的进步,以使他们可以采取任何形式市政府授权省长,经内政部长批准,在与这些非基督教部落打交道时,从他们中任命官员,确定他们的职务和职务徽章,并规定他们的权力和职责: 但如此规定的权力和职责不得超过第 387 号法赋予乡镇官员的权力和职责,该法题为“关于在乡镇和定居点设立地方民事政府的法律”新比斯开。”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经内政部长批准,省长进一步授权,当他认为出于法律和秩序利益需要采取这种做法时,指示这些部落的成员在无人居住的公共场所居住土地由他选择并经省局批准。拒绝遵守此类指示的此类部落成员一经定罪,将被处以不超过 60 天的监禁。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总督的一贯目标是帮助他所在省的摩罗斯以外的非基督教部落获得成功的地方民众政府所需的知识和经验,并为此目的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并最终维护法律和秩序和个人自由。证券交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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