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在阿布拉省非基督教部落定居点建立公民政府的法案。[第 445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2年08月08日
[ 1902 年 8 月 8 日第 445 号法案 ] 一项规定在亚布拉省非基督教部落定居点建立公民政府的法案。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题为“菲律宾群岛省级政府组织总法”的第 83 号法案的规定以及所有修正法案其中,第 206 号法案,将省政府法案及其修正案的规定延伸到阿布拉省,以及第 82 号法案,题为“菲律宾群岛市政府组织的一般法案” ”及其所有修正案,不适用于阿布拉省的非基督教部落。新比斯开省省长、省财政司司长、省监察员、省财政和省议会分别由第 337 号法案规定的权力和职责,题为“一项规定新比斯开省的省政府组织”,第 388 号法案修正案和第 387 号法案,题为“规定在新比斯开省的乡镇和定居点”,特此授予阿布拉省省长、省财务主管、省主管、省财政和省委员会,涉及该省的非基督教部落。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第 387 号法第 1 至 67 节的规定,特此适用于阿布拉省的 Manabo、San Andres、Villa Viciosa、Patoc 和 Mayabo 的定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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