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第 82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菲律宾群岛市政政府组织总法案”,经第 777 号法案修订。[第 851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3年08月26日
[第 851 号法案,1903 年 8 月 26 日] 一项修订第 82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菲律宾群岛市政政府组织的一般法案”,经第 7774 号法案修订。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第 774 号法案第一节,修改第 82 号法案第 43 节 (j) 段,题为“菲律宾群岛市政府组织总法”,特此修订,增加以下段落:“尽管事实上,根据其条款,本法在第1903 年 12 月 19 日,省议会在此授权立即将本规定适用于该省的任何特定道路,只要他们认为需要这种保护并且不会损害公共利益。”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3 年 8 月 26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修订第 82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菲律宾群岛市政政府组织总法案”,经第 777 号法案修订。[第 851 号法案]pdf预览版
一项修订第 82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菲律宾群岛市政政府组织总法案”,经第 777 号法案修订。[第 851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