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菲律宾救济和康复管理局的法案[第 716 号联邦法案]

相关行业:英联邦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5年11月01日
[ 联邦法案第 716 号,1945 年 11 月 1 日 ] 一项创建菲律宾救济和康复管理机构的法案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特此设立一个办公室,称为菲律宾救济和康复管理局。出于行政目的,该办公室应隶属于菲律宾总统办公室。菲律宾总统有权在获得批准后立即通过行政命令实施上述办公室的组织。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菲律宾救济和康复局应具有以下职责和职能: 1. 作为联邦政府的机构和代表,与联合国救济和康复局或美国政府的其他救济机构打交道或国外。 2. 计划、协调和管理战争受难者救济活动,如提供食物、衣服、住所和其他基本必需品,以及医疗和其他基本服务。 3. 协调救济和康复可用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和公平分配。 4.研究制定菲律宾在非洲、工业、贸易和金融领域的快速恢复和重建计划。证券交易委员会。 3. 为有效履行职责,行政机关有权获得政府任何部门、局或办公室的官员和成员的协助,并由相应的负责人提供协助。证券交易委员会。 4. 行政管理应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由一名总干事担任主席,该主席由菲律宾总统任命,并征得任命委员会的同意,以及公共工程部长和通讯、财政部长、农业和商业部长、卫生和公共福利部长、劳工部长和预算专员作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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