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 4 号总统令第 4 条。 757 增加国家住房管理局的资本化并创建国家住房基金。[总统令第 757 号1430]
[ 总统令号。 1978 年 6 月 10 日,第 1430 号] 修改第 4 号总统令第 4 条。 757 增加国家住房管理局的资本化并创建国家住房基金。鉴于,新社会背景下的国家发展是根据每个菲律宾人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的实现来衡量的;鉴于,享受体面和适当的住所以及适当的社区服务和设施一直是并将继续是广大菲律宾家庭的愿望;鉴于,政府致力于通过提供适足住房为人民带来新社会的利益,为此,政府根据菲律宾五年发展计划制定了国家住房计划,也称为总统府第 1200 号法令,履行并履行这一承诺;鉴于,要切实履行这一承诺,需要政府投入资金和其他资源,以及政府机构的共同努力;鉴于,根据第 757 号总统令,国家住房管理局是主要机构,其任务是为最多的人提供和维持适当的住房,进行住房开发和重新安置,并利用和促进私人参与住房;鉴于第 757 号总统令授权并在菲律宾五年发展计划中制定的国家住房计划倾向于为贫民窟、棚户区和其他受灾地区的边缘和低收入家庭提供适足的住房。该国城市中心的社区,这些家庭需要政府补贴才能获得最低限度的社区服务和设施;鉴于,尤其是针对边缘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开发的主要方法是让所有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参与;鉴于,有必要为此类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参与住房提供资金来源;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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