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1370, May 02, 1978 ] 修正第 2 号总统令第 6 节。 269 以增加国家电气化行政部门的资本化。鉴于,根据第 269 号总统令制定的电力行业合理化基本政策,NEA 被赋予成立电力合作社的责任,负责发电、输电和配电,并确定私营应允许继续运行以在区域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全面电气化的公用事业;鉴于,上述法令所设想的电气化计划的规模需要注入大量政府支持和财政援助,以实现全面电气化的最终目标;鉴于,NEA 的财政资源虽然得到了国外借款的补充,但仍被认为不足以为国家全面电气化承诺的快速实施提供资金支持;鉴于,有必要为立即实现这一目标拨出额外资金。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发布命令和法令如下: 第 1 节。特此修订第 269 号总统令第 6 节内容如下:“第 6 节——股本——NEA 的法定股本为 20 亿比索,分为五十 (50) 百万股,每股面值为一千比索 (P100.00),这些股票不得转让、协商、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作为支付任何债务的担保。从 1978 财年开始,特此从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资金中拨出两亿比索,此后每年支付相同的金额,直至政府未缴付的公司股本认购余额已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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