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OG No. 19, 4752(2019 年 5 月 13 日) 11255,2019 年 3 月 29 日] 一项法案,承认珠穆朗玛峰学院为具有国际特色的教育机构,并授予学院某些特权以促进其发展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珠穆朗玛峰学院,在此简称为“学院:注册为珠穆朗玛峰国际学院,特此宣布并正式承认为具有国际性质的基础教育机构,被授权经营主要和主要遵守普遍接受和公认的教育政策的教育项目. SEC. 2. 学院应由根据其公司性质选举产生的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SEC. 3. 为了使学院能够继续开展其教育计划,改进其教学标准,并满足外国外交和临时居民的特殊需要(一)按照本国的资格标准、录取和分级规则,不分国籍地接收申请者,学院主要为外国外交人员及其家属设立,对于其他临时居民,因此,学院应受菲律宾宪法第 4 条第 (2) 款第 XIV 条规定的豁免所涵盖。 (b) 由学院院长管理和管理,院长应具备董事会规定的资格。 (c) 在与教育部长协商后,确定其自己的课程、学习日历和工作时间表,教授其认为合适的任何语言,并确定应向其学生收取的合理费用金额,以维持和遵守学院的教育标准; (d) 保持与在具有公认国际地位的类似学校获得的教育标准相一致的教育标准; (e) 在本地或国外、菲律宾或其他国家聘用由董事会挑选的自己的教学和管理人员;此类外国人员免于对就业施加国籍限制和控制教育机构管理的法律,但已经或将要制定的保护雇员的法律除外:但此类豁免不得扩展到其收入责任税收; (f) 享受法律赋予非股份制、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的特权。...
一项承认珠穆朗玛学院为具有国际特色的教育机构并授予学院某些特权以促进其发展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第11255章pdf预览版一项承认珠穆朗玛学院为具有国际特色的教育机构并授予学院某些特权以促进其发展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第11255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