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创建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定义其权力和职能、为此和其他目的提供资金的法案[第 1 号共和国法案。 7924]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5年03月01日
H. No. 14170 / 91 OG No. 23, 3607(1995 年 6 月 5 日); 5 VLD 189 2d;杂志 3/7/95;马来亚 3/7/95 ;实施。规则-Mla.Times 5/24/96 [共和国法案编号。 7924,1995 年 3 月 1 日] 一项创建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定义其权力和职能、为此提供资金和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汇编:第 1 节。声明政策。 — 特此宣布,将马尼拉大都会区视为一个特殊的发展和行政区域,并将影响或涉及马尼拉大都会区的某些基本服务视为全城范围内的服务,这是国家的政策,由发展当局更有效地规划、监督和协调如本文所述,在不影响受影响地方政府单位的自治权的情况下。根据这项政策,马尼拉大都会作为根据第 824 号总统令创建的公共公司,包括卡卢坎、马尼拉、曼达卢永、马卡蒂、帕赛、帕西格、奎松和蒙廷卢帕等城市,以及拉斯皮纳斯、马拉邦市,马里基纳、纳沃塔斯、帕拉纳克、帕特罗斯、圣胡安、塔吉和巴伦苏埃拉,特此构成受菲律宾总统直接监督的特别发展和行政区域。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创建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 — 马尼拉大都会的事务应由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以下简称 MMDA)管理,以取代根据 1990 年系列第 392 号行政命令组织的马尼拉大都会管理局(MMA)。...
一项创建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定义其权力和职能、为此和其他目的提供资金的法案[第 1 号共和国法案。 7924]pdf预览版
一项创建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定义其权力和职能、为此和其他目的提供资金的法案[第 1 号共和国法案。 7924]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