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6245 / 65 OG No. 25, 6366(1969 年 6 月 23 日)[ REPUBLIC ACT NO. 5362,1968 年 6 月 15 日] 授予 BELLO M. CASANOVA 建设、维护和运营无线电广播站和国内电信无线电站的特许权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 受限于宪法和第 3846 号法案的规定,标题为“一项规定管理菲律宾群岛无线电台和无线电通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联邦编号为一百四十六,称为《公共服务法》及其修正案和其他适用法律,下文授予 Bello M. Casanova 及其继任者或受让人,以下简称“受让人”的权利以及在达沃市、卡加延德奥罗市、马来巴莱市、布基农省和/或其他此类地方建造、安装、建立和运营的特权菲律宾境内的地点,如 Bello M. Casanova 可能选择和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长可能批准的那样,广播电台和广播电台用于在国内公共固定点对点和广播电台上接收和传输消息公共基地、航空和陆地移动站,包括具有相应中继站的沿海海上服务站,用于接收和传输有关无线电报和/或无线电电话、无线电传呼机、无线电照片、传真、音乐、图片、广告和其他此类发射的无线消息在菲律宾境内和海上的船只和空中的飞机,无论这些船只和飞机是否在菲律宾境内或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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